1. 提醒您留意,本退款申請送出後並非代表已完成退款,需經由饗賓集團審核並發送「電子發票作廢通知」或「折讓單通知」相關信件至您的信箱,即代表正式接受您的退費申請並與銀行聯繫退款作業。
2. 品牌餐券購買時如為優惠套券者,申請退貨產品內容需包含整套完整未使用之有償餐券,恕不接受單張退貨,請持原購買之套券、電子發票進行退貨,若無上述所列,恕無法受理退貨。
3. 商品禮券經交付後,如需辦理退貨,僅受理整套完整未使用之票券(包含該筆訂單所附完整贈品),恕不接受單張退貨,請持原購買之商品禮券、搭贈之贈品抵用券、立保保全出貨單及商品禮券出貨單進行退貨,若無上述所列,恕無法受理退貨。
4. 品牌餐券及商品禮券退貨均收取3%之手續費,退貨請至原購買管道申請辦理,退貨手續完成並扣除相關費用(銀行匯費、回收退貨禮券保全物流費880元)後退款至您原匯款之銀行帳戶。
5. 退款方式依您當初購買本平台票券的付款方式進行退費。信用卡退刷款項將會退還至您消費的信用卡帳戶中,匯款則將退還至您原匯款之銀行帳戶(需提供帳戶存摺封面)。實際收到退費款項日期需視銀行作業時間而定,約需15~25個工作日(不含假日);但因信用卡結帳日期依各發卡銀行而異,您的款項可能會顯示在次月的帳單中,還請您留意。※如遇信託過期,退款一律採匯款方式退還至付款人所屬之銀行帳戶(需提供帳戶存摺封面)。實際收到退費款項日期需視銀行作業時間而定,約需15~25個工作日(不含假日),惟付款人與訂購人如為不同人,以致本公司退款後造成付款人與訂購人間爭議者,本公司對前開爭議一概不負任何責任。
6. 為加速辦理您的退款作業,於本站購物消費者同意每筆退貨授權「營業人銷貨退回進貨退出貨或折讓證明單」將全權由「饗賓餐旅事業股份有限公司」代為處理,待退貨流程完成後,將直接開立折讓單上傳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存證,即免以紙本折讓單交付。
7. 退貨完成後,系統將於次日開立退貨手續費發票,並寄送發票開立通知信件至購買人E-mail
(信件主旨:電子發票開立通知)。
8. 若您購買為「商品禮券」紙本實體票券,於退款申請單送出後,會由客服與您聯繫回收退貨禮券。
9. 若您購買為「品牌餐券」紙本實體票券,需於退款申請單送出後,將完整票券以掛號方式郵寄至票券上之地址,指定「饗賓餐旅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運籌管理本部」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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