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退款申請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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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
退貨條款
    1.消費者申請退還票券,須持票券正本 、贈品  購券發票及付款證明(信用卡付款者,須提供該信用卡卡號前四碼及後四碼),並提供聯絡人姓名 、 聯絡電話,本公司審核無誤後,依票面金額扣收3%手續費後退還
    2.消費者於線上申請退票後,應於15日內將申退所須資料繳至下列地址(郵資由消費者自行負擔)。本公司於收到資料後,如無待補文件,將於20個工作日內(不含例假日、國定假日)退刷至該付款信用卡銀行辦理。退款時間依各銀行作業時間,請洽詢發卡銀行。
    退票資料繳交地址: 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2號  (滬尾藝文休閒園區,財務部收)。
    3.換票視同退票處理。
    4.退票作業聯絡電話:(02)2621-0333  傳真電話:(02)2621-1728     客服信箱:rsv@goldentulip-fabhotel.com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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