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說明:
1. 本券使用期限:114.02.21至115.05.31止。 適用餐廳:茶苑
2. 本券逾期可回欣欣寰安換購其他票券,如需退換票應攜帶購買時開立的銷售憑證,回欣欣寰安三多商圈辦理退、換票事宜,每張退票需扣10%行政作業費,每張換票需扣5%行政作業費,飯店現場恕不接受退換券。
3. 使用本券需事先訂位以及告知使用此張餐券。
4. 使用本券假日需加點主菜,依照各主菜餐點價格(不加服務費),扣除沙拉吧$450元價差計收。沙拉吧及主菜恕不提供外帶服務。
5. 不適用日期:春節連續假期、228連續假期、清明連續假期、勞動節、母親節周末、端午連續假期、中秋節連續假期、國慶日連續假期、跨年元旦連續假期.。
6. 本券購買時已開立銷售憑證,持券消費時不另開立。
7. 本券恕不得與其他折扣或優惠同時併用,且不得找零或兌現。
8. 飯店地址: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33號 (高雄市政府對面)。
9.飯店電話:07-3322000 轉2F 茶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