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券表張之金額已存入永豐銀行之價金保管專戶,專款專用,所稱專用,係指供發行人履行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務義務使用。
保管期間自電子券銷售日(以票券上記載之銷售日期為準)起算一年,保管期間屆滿後發行人得自保管專戶領回等額之金額,但禮券持有人依法仍可向禮券發行人請求給付。
禮券持有人可於保管銀行網站或上禮券查詢平台,查詢禮券預收款保管情況。
本電子票券視同無記名有價證券,請持票人善盡保管之責,並請注意任何憑證皆無法取代電子票券本身,使用後即時註銷,若遺失、遭竊、恕不掛失或補發。
交通部觀光局:02-2349-1500 www.tbroc.gov.tw;全國性消費者服務專線:1950